
少儿健康医疗保险
【保常见病,保传染病】10万住院医疗费率低,意外门诊、津贴全都有 ;常见传染病门急诊住院均报销
- 适用人群:0-17周岁
- 保险期限:一年(续保无等待期,更享9折优惠,将以邮件、短信提醒!)
- 保单形式: 电子保单
- 保险责任: 《少儿健康医疗保险适用条款》
旗舰店价格:105元起
产品特色
- 特有传染病医疗,保障未成年人健康
- 提供医疗健康电话咨询服务,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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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5万、10万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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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保险金 |
2万、6万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事故需要住院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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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门诊保险金 |
0.5万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门诊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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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10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合理住院日数乘以100元/天给付意外住院津贴,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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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6万、10万 |
30天等待期后(若因意外事故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下述约定给付: ﹡如经社保赔付的,每次住院社保赔付后剩余的合理费用部分,扣除免赔额200元后按90%比例给付. ﹡如未经社保赔付的,每次住院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200元后,剩余部分按【5000元以下:50%;5001-10000元:60%;10001-20000:70%;20001-30000:80%;30001以上:90%】级距分段计算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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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0.5万、1万 |
3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不幸因发生少儿传染性疾病【注2】需要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我们将依照条款,给付少儿传染性疾病门诊急诊、住院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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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
0.5万、1万 |
3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不幸因发生少儿传染性疾病【注2】需要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我们将依照条款,给付少儿传染性疾病门诊急诊、住院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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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传染性疾病保险金 |
1万、3万 |
3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不幸发生特定传染性疾病【注3】,我们将依照条款,给付特定传染性疾病保险金。特定传染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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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疗健康电话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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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010-59104911可解答宝贝们成长期间常见疾病的预防、成因、治疗、护理等建议;给予心理发育等建议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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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期28天-3岁 |
婴幼儿合理喂养建议指导;常见疾病检查、治疗、护理、预防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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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疫苗接种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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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3岁-6岁 |
学龄前儿童常见急症、疾病、意外伤害的处理建议、指导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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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童发育、营养的指导与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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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期6岁-12岁 |
学龄期儿童常见疾病、意外伤害的症状答疑、病因分析、检查和治疗建议、护理和预防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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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眼、龋齿(乳牙恒牙更替)、过敏性疾病的成因、预防和治疗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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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12岁-18岁 |
青春期心理卫生、常见性知识等咨询建议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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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青春期常见疾病、意外伤害的防治指导建议 |
[注1]社保:本产品所指的“社保”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项目。
[注2]少儿传染性疾病:指国家法定传染病中的以下十类传染病:1.脊髓灰质炎;2.麻疹;3.流行性乙型脑炎;4.百日咳;5.白喉;6.新生儿破伤风;7.猩红热;8.流行性腮腺炎;9.风疹;10.手足口病。
[注3]特定传染性疾病:包括如下三种重度传染病,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后遗症、重症手足口病。
特别提醒
投保份数:每位被保险人最多投保一份。
适用人群:仅限您为您的未成年子女投保,被保险人限为0(出生满30天且健康出院)至17周岁, 拥有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儿童、青少年。
被保险人所在地区应为除西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地区。
投保理赔
投保须知
- 在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受益人为法定。
- 适用人群:仅限您为您的未成年子女投保,被保险人限为0(出生满30天且健康出院)至17周岁, 拥有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儿童、青少年。
- 保单生效日可自由选择,但最早只能是投保当日起的第8天。
- 投保前已患疾病或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及其并发症引发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
- 等待期;意外身故责任、意外医疗责任,无等待期;疾病医疗、传染病医疗,30天等待期;疾病医疗、传染病医疗连续续保均无等待期。
- 就诊医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外宾病区、特诊病区和特诊病房除外)。
- 医疗健康电话咨询服务电话:4006506119/010-59104919。
-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照以下限额执行:1.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1、孩子出生已满30天且已经健康出院;出生时体重不低于5斤(2.5kg)、未出现新生儿窒息或产伤或缺氧等异常情况。
- 2、本人在最近1年内未曾在为子女申请如寿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等任何保险计划时,被延迟、被拒保、或附加或修改任何承保条件(如增加保费或特别免责条款)。
- 3、孩子不存在下列任意一项:不明原因的发热、头晕、气喘、腹痛、紫癜、视力或者听力障碍、身体包块或肿物,消瘦(体重超过2公斤)。
- 4、孩子未曾患有或者未正患下列疾病: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
- 5、孩子在过去一年内体检未出现异常,发育方面不存在迟缓、惊厥、抽搐、脑瘫等情况。
- 6、孩子在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身患疾病,连续3天以上完全不能从事日常学习或活动。
- 7、孩子不存在住院且未痊愈或出院后至今未满3个月。
- 8、孩子不存在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者投保、复效时被拒保、延期或附加条件承保或有过任何形式的人身索赔。
- 本方案为保险产品组合
健康告知:
理赔服务
投保指南
更多案例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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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吗?
A是的。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则不能为其投保平安少儿健康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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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必须要提供手机号码吗?
A投保人的手机号码是必填项,是为了可以方便的接收免费保单通知短信。被保险人的手机号码则可以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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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被保险人没有证件号码,应该怎么填写呢?
A如果被保险人(包括连带被保险人)中有未成年人,如被保险人有身份证,请选择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如还未办理身份证,可以查看其户口本中的身份证号码填入,如未办户口可选择证件类型为“其他”,填写出生日期,如20100803。 但被保险人必须具有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方可投保。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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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等待期?
A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隐瞒高风险因素而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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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对医院有要求吗?
A本公司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外宾病区、特诊病区和特诊病房除外)。但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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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刚出生10天的小孩可以投保此险种吗?
A不可以的,这份保险的投保年龄最小为30天,最大为1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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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少儿传染性疾病有那些?
A少儿传染性疾病:指国家法定传染病中的以下十类传染病:1.脊髓灰质炎;2.麻疹;3.流行性乙型脑炎;4.百日咳;5.白喉;6.新生儿破伤风;7.猩红热;8.流行性腮腺炎;9.风疹;10.手足口病。